各学院(中心、部、所):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18]1号)和《黑河学院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黑院政发〔2022〕80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服务创新发展战略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青年人才培养力度,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重点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项目类别共分为七类,包括: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专项项目、基地研究专项项目、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专项项目、领军人才梯队建设专项项目、科学研究创新专项项目、俄罗斯远东智库专项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俄罗斯远东智库专项旨在为加强学校俄罗斯远东问题研究,加快我省“向北开放新高地”建设设立。服务地方专项旨在融入省市发展战略,积极提升学校服务地方经济能力。
其中第一至四类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拟立项16项;第五至七类项目每项资助经费4万元,拟立项16项。第一至五类项目具体申报与立项、实施与管理、结题与验收等要求请详阅《黑河学院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黑院政发〔2022〕80号)(附件1)。俄罗斯远东智库专项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在项目管理上与第五类项目相同。
二、申报评审程序
省教育厅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评审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通过集中申报、专家评审、校内公示、择优支持等程序遴选项目。具体操作步骤:项目申报人按照相应类别填报申报书,经所在部门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审查通过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形式审查无误后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省教育厅备案。
三、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所需相关材料,请自行下载《项目申报材料》(附件2),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将采取电子邮件申报的方式进行。请各学院(中心、部、所)于6月19日前,将电子版材料(申请书、盲审表、汇总表)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纸质汇总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310室。
2.请各学院(中心、部、所)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侵犯知识产权、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在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科研诚信等方面存在问题,以及观点结论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等严重问题的出现。
3.行政部门科研人员按所属学科所在的学院(中心、部、所)进行申报。
4.未尽事宜请详阅附件,或与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王彩霞
联系方式:6842082
附件:1.黑河学院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黑院政发〔2022〕80号)
2.项目申报材料
3.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