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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6-28 10:03     (点击: )

各学院(中心、部、所):

根据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招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本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一、课题选题

1.拟招标课题30项。

2.申报公开招标课题需从《2022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选题说明》(附件1)中进行选择,不得更改课题名称。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熟悉国情、省情,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有相关研究成果。

3.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确保课题完成时间和质量。如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含专项课题)负责人,则课题需完成结题且验收结论为“良好”及以上。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每人只限投标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2.请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各学院于73日前将本院申报书及汇总表打包发送至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预期不予受理。

3.课题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投标中弄虚作假者,一经省社科联查实,即向所在单位反馈情况,其获准的立项予以撤销,3年内不得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各类立项评奖活动。

四、其他事宜

1.本次招标课题的结题时间有明确要求,立项后未经需求单位同意不予延期。

2.立项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对以下情况给予优先考虑:

1)课题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熟悉课题研究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或决策咨询经历。

2)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有国内或省内知名专家学者参与,具有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等特点,能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研究工作。

3)课题申报单位能够对课题研究给予积极的支持,开展课题实地调研工作具有相对便利的条件。

4)课题申报人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验收结论为“优秀”。

3.课题管理有关具体事宜参见《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4.行政部门科研人员按所属学科从学院(中心、部、所)进行申报。

5.未尽事项请详阅附件或联系项目科。

联系人:方   王彩霞

联系电话:6842082

附件:1.2022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选题说明

    2.2022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申报书

    3.2022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汇总表

4.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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