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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2-08 11:23     (点击: )

各学院(中心、部、所):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现予以转发,并就我校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经费资助

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西部项目,对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研究项目给予一定倾斜。西部项目不专门申报,从西部地区研究人员申报的项目中评审产生。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

二、申报人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15日后出生)

三、申报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月10—3月1日):请申报人按照公告(见附件1)相关要求,于2月20日起登陆申报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各学院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及本学院申报汇总清单电子版发送至项目科邮箱。

第二阶段(3月2—3月9日):学校将聘请校外知名专家学者对本年度申报材料进行指导,届时科研处会将专家指导意见及形式修改意见反馈给申报人。

第三阶段(3月10—3月14日):各申报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并于3月14日之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项目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人要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内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3.行政部门科研人员按其所属学科从各学院(中心、部、所)申报;其他未尽事宜请详阅附件或与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王彩霞

联系方式:6842082

邮箱:hhxyxmk@126.com

附件:1.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

  2.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4.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5.各省(区、市)中级管理部门联络表

6.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历年立项项目汇编(2013-2023

7.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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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2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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