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首页  机构设置  项目管理  成果管理  学科建设  学术交流  科研诚信  规章制度  办事指南  资料下载  科研平台 
动态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项目管理>>动态信息>>正文
关于组织2023年度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龙江创新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1-06 11:16     (点击: )

各学院(中心、部、所):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高校科研基础性研究作用,为龙江全面振兴提供理论指导与智力支持。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龙江创新发展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加强对相关理论的研究阐释,扎实做好新时代龙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聚焦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设置以下选题方向:

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2.宣传思想文化研究;

3.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二)为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文件精神,推进“八个振兴”目标任务,构建“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建好建强“三个基地,一个屏障,一个高地”,扎实推动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设置以下选题方向:

1.构建具有东北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研究;

2.加速五大优势转化为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研究;

3.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全面振兴发展研究

4.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研究

5.构筑我国向北开放新高地研究

6.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研究

申请人可根据以上选题方向,并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课题研究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限。不得申报同一年度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其他类别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前两名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同一人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三、有关事项说明

1.本项目为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分别资助5万元/项4万元/项。其过程管理及结项条件与本年度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其他类别项目管理办法一致

2.研究成果应标注“2023年度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黑河学院专项资金项目(编号:)资助”且为唯一标注。

3.项目申报所需相关材料,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请各学院(中心、部、所)于11月22日前,将电子版材料(申请书、盲审表、汇总表)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纸质汇总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逾期不再受理。

4.行政部门科研人员按所属学科从学院进行申报未尽事宜请详阅附件,或与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 陈丽华 王彩霞

联系方式:6842082

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

2.《黑河学院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黑院政发〔2022〕80号)  

3.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3年11月6

打印    收藏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1-2015    黑河学院科研处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黑ICP备005067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