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
根据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红色文化研究专项)招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红色文化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一、课题选题
1.本年度拟招标课题共84项,其中基地专项75项,红色文化专项9项,单项课题经费资助额度均为1万元。
2.申报课题需从《2023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红色文化研究专项)公开招标选题一览表》(附件1,附件2)中进行选择,不得更改课题名称。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申报: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熟悉国情、省情,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有相关研究成果。
3.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确保课题完成时间和质量。如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含专项课题)负责人,则课题需完成结题且验收结论为“良好”及以上。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每人只限申报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2.请各部门于9月8日前将本部门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纸质申报材料送至明德楼310室,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版材料包括:(1)2023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红色文化研究专项)申报书;(2)相关佐证材料;(3)学院申报汇总表(要求:申报承诺处需插入申报人以及课题组成员电子签名)。
纸质版材料包括:(1)2023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红色文化研究专项)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2份(申报承诺处申报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亲笔签名);(2)学院申报汇总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3.课题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投标中弄虚作假者,一经省社科联查实,即向所在单位反馈情况,其获准的立项予以撤销,3年内不得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各类立项评奖活动。
四、其他事宜
1.本次招标课题的结题时间有明确要求,立项后未经批准同意不予延期。
2.中期检查:基地专项课题研究周期过半,将组织中期检查,重点考察课题组与拟题单位对接情况、课题组开展调查研究情况、研究任务和计划落实情况、课题变更等,并提交阶段性成果至少1项。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课题结题验收评价的重要依据。
3.课题结项:基础理论类研究课题,应以研究报告(8000字)、论文(省级及以上级别刊物)或著作三项中至少一项为结项最终成果;应用实践类研究课题,应以对策建议为结项最终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刊发在核心期刊及以上,或被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科学决策采纳应用,或被省级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批示,在解决国家战略需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实践中有成效,验收结论原则上为良好及以上。
4.课题管理有关具体事宜参见《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5.行政部门科研人员按所属学科从学院(中心、部、所)进行申报。
6.未尽事项请详阅附件或联系项目科。
联系人:陈丽华 王彩霞
联系电话:6842082
附件:1.2023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公开招标选题一览表
2.2023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红色文化研究专项)公开招标选题一览表
3.2023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红色文化研究专项)申报书
4.2023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汇总表
5.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