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科研专项资金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现开展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科研专项资金督查工作,请2018年度教育厅下达指标、财政厅拨款的科研专项资金(含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创新人才专项资金、创新团队建设、智库建设、成果转化项目、军民融合专项、科技园建设等)负责人及申报2019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引导项目的负责人填写《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科研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统计备案表》(附件),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19年1月4日16:00点前将《备案表》电子版汇总统一发送至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各负责人请于2019年1月5日下午14:00至16:00到明德楼101签字确认。
专项资金督查工作从今年起作为常规专项工作每年进行,省教育厅将委托第三方专门机构或组成专家组进行专项检查。请各负责人如实填报《备案表》,如不能本人到场签字的请委托他人签字,并提交授权书。如未及时报送材料并签字的后果自负。
附件: 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科研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统计备案表
科研处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