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我校科研项目完成效率,进一步加大我校到期未结项项目清理力度。按照省巡视组及省审计厅要求,我校现开展校级项目督办与清理工作。具体督办名单已下发至相关学院(部、所),请相关单位责成项目负责人如实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等,形成书面材料,经本人签字、项目承担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11月19日之前上交至科研处。
请各相关单位责成各未结项校级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12月14日之前提交项目结项材料。
请各单位务必重视科研项目中后期管理,加强对本单位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负责人发扬优良学风,集中精力认真对待项目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并完成项目结项工作。
科研处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