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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8-09-10 14:27     (点击: )

学院

为加强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检查和督促课题研究工作,引导和推进课题研究的有效实施,确保课题研究质量,依据《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黑社科发〔2017〕26号)的有关规定,省社科联从即日起开展2018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8年度主课题和地方服务专项课题。

二、检查内容

1.课题研究进展情况,重点是研究任务和计划落实情况。

2.课题组成员参与研究和分工协作情况。

3.课题组与需求单位对接情况。

4.课题组开展调查研究情况。

5.课题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三、工作安排

1.本次课题中期检查主要依托课题管理网络平台进行,分为填报材料、单位审核、社科联审核、专家评审、现场答辩5个阶段,各课题组需在9月14通过网络平台填报中期检查材料。

2.课题中期检查材料经省社科联审核后,交由专家组(含需求方专家)评审,初步给出中期检查结果。省社科联将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确定参与现场答辩的课题组(不超过课题总数三分之一)。

四、相关要求

1.课题组需通过网络平台认真填报相关材料,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可为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公开发表论文等)。

2.课题如有变更事项,需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和需求单位同意,报省社科联审批备案。相关提示:

(1)本年度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

(2)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办理延期结题手续,课题仍需参加中期检查,并且结题时的验收结论最高为“良好”。

(3)本次中期检查完成后,省社科联不再受理本年度课题变更事项。

本次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课题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请各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组给予充分重视。

3. 未尽事宜请查看附件或与科研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 孙兴威 方悦

联系电话:6842082

                                          科研处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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