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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4-21 14:57     (点击: )

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按照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黑社联发〔2018〕27 号)文件要求,我校现组织2018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招标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现将招标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次招标课题分为主课题、地方服务专项课题、学术交流基地专项课题3类,申报课题需从《2018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选题一览表》(见附件1)中进行选择,不得随意更改课题名称。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熟悉国情、省情,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有相关研究成果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历,具备所从事专业领域的学科带头人或省级“六个一批”人才的资格者优先。

4.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确保课题完成时间和质量。如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含专项课题)负责人,则课题需完成结题且验收结论为“良好”及以上。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每人只限投标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2.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投标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即由省社科联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并取消个人3年投标资格,其获准的立项予以撤销。

3.申报人须通过省社科联官网登录课题管理平台,在线填报课题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2),经科研处在线审核后,提交至省社科联,由专家进行网络评审;网络评审通过后,申报人须通过课题管理平台打印申报材料,参与省社科联统一组织的现场答辩和评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课题申报时间截止为5月2日,请申报人严格按照时间限制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各科研秘书请于截止日期前将学院申报汇总表(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宜

1.本次招标课题中,主课题和地方服务专项课题选题主要来源于省领导拟定、有关厅局单位或地市实际需求,课题结题时间限定为2018年11月底,原则上不予延期;学术交流基地专项课题的结题时间限定为2019年11月底,原则上不予延期。

2.立项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对以下情况给予优先考虑:

(1)课题负责人和研究团队熟悉课题研究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或决策咨询经历。

(2)课题研究团队结构合理,有国内或省内知名专家学者参与,具有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等特点,能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研究工作。

(3)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能够对课题研究给予积极的支持,开展课题实地调研工作具有相对便利的条件。

(4)申报人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验收结论为“优秀”,立项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3.课题管理有关具体事宜参见《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3)。

4.行政部门科研人员按所属学科从院系进行申报。

5.未尽事宜请详阅附件或与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孙兴威 方悦

联系方式:6842082

科研处

2018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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