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
按照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办法》及《关于做好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资助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科研处资格审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确定我校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自然科学类推荐人选为陈利强,哲学社会科学类推荐人选为姜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6日至3月30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于公示期内实名向纪检监察处或科研处反映。
纪检监察处联系电话:6842287
科研处联系电话:6842082
科研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