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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选题建议的通知
2018-03-01 14:45     (点击: )

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是中国法学会组织、引领、繁荣法学研究,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强有力理论支撑的重要载体,目前已经在我国法学法律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被全国绝大多数高校和其他科研单位认定为部级纵向课题。为编制好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指南,根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中国法学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选题建议。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要求。

二、选题要围绕党的十八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结合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过程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部署,着重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和类型: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2.推进党的十九大报告确立的各项任务部署的法治保障;

3.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各环节、各领域)新成就、新经验、新启示和理论总结;

4.法的一般原理,法律运行、法治建设的一般规律;

5.党内法规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6.经济建设中的重大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

7.社会治理(尤其基层治理)中的重大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

8.我国立法的一般理论和实践,法律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含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修改),法律行政法规实施问题和对策建议,部门规章、地方立法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

9.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制度运行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司法改革举措实施问题和对策建议;

10.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11.法治人才建设和职业保障问题;

12.国际法治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13.中华法治文化研究;

14.法治评估项目;

15.法治调研项目;

16.实践亟需的法治培训教材项目(尤其针对需要不同学科共同参与的重大问题)。

三、选题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紧密联系实际,研究对象应当属于全面依法治国各相关领域的突出现象和热点、难点问题。

四、选题建议要具有较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五、选题建议应提出具体题目,文字表述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切忌空泛。

六、实务部门的选题建议,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行论证和提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前瞻性、实用性和紧迫性。由于课题周期为1年,2018年度课题的成果结项时间约为2019年9月,请实务部门在提出选题建议时对课题完成时间有所考虑,在提出选题建议的同时注明建议的成果形式和完成时间。

七、选题建议征集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9日。请各学院科研秘书按时将2018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选题建议表及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需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

八、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将组织专家对选题建议进行论证,确定2018年度课题指南,经中国法学会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九、行政部门科研人员按所属学科从学院进行申报。

联系人:孙兴威 方悦

联系电话:6842082

科研处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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