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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7-12-07 15:05     (点击: )

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从即日起开展2017年度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备案要求

1.省教育厅备案课题分为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制度,本年度拟推荐规划课题6项,青年专项课题4项。要求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2.省教育厅规划课题重点支持一线教师开展研究。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3.省教育厅规划课题中至少50%的课题是直接服务一线教学工作的研究课题,青年专项课题原则上应全部为直接服务一线教学工作的研究课题。

4.有在研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此次备案项目。

、课题申材料报送相关安排

1.材料要求:《备案课题申请·评审书》(A3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备案课题审定书》(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五份、学院申报汇总表一份。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同时需提交上述材料电子版及项目评审活页电子版至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相关表格见附件。

2.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科研处将严格按照省文件下达备案的指标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择优进行推荐备案。届时会将评审结果于校内网站公示。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对备案课题进行审核。

3.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课题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4. 行政部门科研人员按其所属学科从各学院(中心、部、所)申报。

5.报送地点:明德楼105科研处项目科

联系人:孙兴威方悦

联系电话:6842082

科研处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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