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依据省哲学社科规划办《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结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校将开展2017下半年黑龙江省哲学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结项受理工作,受理日期截止至2017年11月2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中心、部、所)结项材料审查要点
1.审核项目名称是否改变。指结项审批书的项目名称与原申请时名称是否一致;
2.审核成果形式是否改变。专著类、研究报告类成果除按原设计方案完成研究工作外,其阶段性成果要发表文章不少于2篇;论文集类成果发表文章不少于5篇(含中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文章不少于2篇);
3.审核研究类型是否改变。应用类研究需提供应用转化材料及证明,未提交者不受理结项;
4.审核成果字数是否符合。要按原设计方案完成研究工作量,上报研究报告字数不得少于原设计字数5万字;
5.审核课题组成员是否变更。是否经过批准,或擅自调整、增加课题组成员;
6.审核主要阶段性成果真伪。项目研究主题是否有直接联系,发表时间是否在项目在研期内,项目标注是否唯一,特别要严格审查是否存在虚构成果名称、发表刊物、刊物期数或作者署名等情况。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结项鉴定审批书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2.结项鉴定审批书一套三份装订成册(包括以下材料:按顺序依次是结项鉴定审批书、立项审批书、协议书、申请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实名成果、成果简介、检测报告及变更表);
3.研究成果包括实名和匿名成果:实名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和论文,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匿名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和论文,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研究成果要有书脊,实名成果书脊要有成果名称,负责人;匿名成果书脊只体现成果名称即可;
4.成果简介实名和匿名各3份,A4纸输出即可;
5.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包括结项鉴定审批书、实名与匿名的成果简介、研究成果)一个结项人员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内包括一个实名材料文件夹、一个匿名材料文件夹、一份结项鉴定审批书),文件夹内最终成果用成果名称做标题,简介用成果名称加简介做标题(全部用word格式,其中研究成果电子版要求将图片放到word文档中,一篇论文为一个word文档,并以论文名命名);
6.未尽事宜请详阅附件或与科研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孙兴威 方悦
联系电话:6842082
电子邮箱:hhxyxmk@126.com.
科研处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