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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黑河学院科研项目的通知
2017-07-06 10:49     (点击: )

各学院(中心、部、所)、各部门:

2018年度黑河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项目研究选题应围绕省、市社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结合高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发展实际,具有前瞻性与创新性,强调推广及应用。重点支持围绕我省、市、校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服务决策和指导实践方面的研究。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2018年度黑河学院科研项目分为“引导项目”、“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人文社会科学专项任务项目)”、“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和“艺术学研究项目”。除引导项目外,其他项目共分三种类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及青年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项目申请人必须按选题所属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一)引导项目是为了培育国家级项目、鼓励和引导科学研究服务于教育教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科研成果应用与转化而设立的,包括培育专项、内涵建设专项、TRIZ专项及省教育厅科研业务费专项。相关要求如下:(1)培育专项。该项目是为了培育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等高层次科研项目而设立的。项目选题应围绕国家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并着眼于挖掘已有研究工作中存在的亮点及优势,如黑龙江流域民族历史、地理、体育及民族经济与城镇化、民族旅游文化资源研究,黑龙江流域民族音乐舞蹈、绘画岩画艺术研究,中俄边疆跨境民族往来与贸易研究,中俄跨境民族文化比较、艺术比较、历史、教育比较研究等。(2)内涵建设专项。该项目应围绕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创新与知识服务平台建设、教师专业能力建设、国际化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展开研究。(3)省教育厅科研业务费专项的相关申报要求及资助额度见《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的通知》。

(二)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包括学生工作专项、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党建专项、廉政建设专项和财务(审计、资产)专项五类,限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科研人员申报。相关要求如下:

1.学生工作专项

学生工作专项仅限学生管理工作者申报,包括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学工部、团委、招生就业处全体工作人员及在教学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学团办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等。

2.廉政建设专项

项目申请者应围绕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开展研究,紧密结合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教育改革工作,积极探索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对策,努力使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实践相适应、与教育发展重要步骤相一致、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举措相配套。要着眼于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深入研究,提高针对性;要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监管体制机制及制度建设等治本措施的研究,增强前瞻性;要从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实践出发,从教育改革发展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出发,注重实用性。可重点围绕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行、防止利益冲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3.党建专项

申请者及成员必须是从事党建工作、共青团工作的人员或党员教师。

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重点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具备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一般项目申请人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同时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引导项目申请人可以是部门或个人,个人申请者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职务(培育专项项目申报除外)。

2.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有在研黑河学院科研项目的申请者不能申报校级同类新项目;申请人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前两名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同一人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参加者和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由本人亲自签名,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资助经费

学校对批准立项的项目按《黑河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给予相应额度的经费资助:引导项目每项资助0.4万元。其中培育专项项目立项后资助0.2万元,在研期间内立项为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者再资助0.2万元;省教育厅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资助额度依据《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的通知》执行。其他各类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0.3万元,一般、青年项目每项资助0.2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按照《黑河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经费预算。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须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工作实际自拟题目。选题要力求结合我校学科发展、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趋势和特点,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研究;申请人在项目论证时,要注意查新,论证应具有充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研究任务的大小和难度,必须与自身的研究条件和能力相适应,以确保任务按期完成;申请人在制定研究计划和经费预算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项目所列学科应按照《申报数据代码表》要求填写,跨学科项目要以项目研究中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工作由各学院各部门统一组织,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行政部门人员申报科研项目时应按所属学科从各学院申报,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中的学生工作专项从学工部申报,党建专项从组织部申报,廉政建设专项和财务(审计、资产)专项分别从所属部门申报。

(三)项目申报所需相关材料(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请登录学校OA系统下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将采取电子邮件申报的方式进行。具体申报程序为:个人填写项目申请书,经所在部门资格审查、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统一将电子版材料(申请书、活页或盲审表、汇总表)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电子版材料邮件主题需注明“XXX学院(部门)2018年黑河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日期截止至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各学院(中心、部、所)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各初评单位应组织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认真审核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特别是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以及项目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确保达到要求。科研秘书要做好项目汇总及报送工作,切实保证材料的完整性。

联系人:孙老师 18704569939

       方老师 15174664436

科研处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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