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首页  机构设置  项目管理  成果管理  学科建设  学术交流  科研诚信  规章制度  办事指南  资料下载  科研平台 
动态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项目管理>>动态信息>>正文
关于组织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课题2017年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7-04-07 09:04     (点击: )

各学院:

按照省高教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 “十二五”规划课题2017年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高教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评审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条件

为了保证课题研究质量,申请结题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省高教学会“十二五”期间立项课题。

2.课题结题时,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3.课题研究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4.保证提交的结题材料齐全。

二、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书》,聘请两名本学科或同领域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专家评语,加盖专家所在单位或部门公章;签署课题所在部门学术委员会专家组鉴定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2.研究工作报告,包括从课题开题、研究过程到结题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工作事项材料。

3.结题成果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报告内容包括:课题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主要研究方法,基本观点或结论,创新点及突破点,成果目录,成果的应用及推广价值,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等。

4.以研究报告作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该研究报告要有别于研究工作报告和结题成果研究报告(即同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工作报告和结题成果研究报告)。该研究报告名称要与课题名称一致,报告要充分体现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最终结论,字数一般在2~3万字,要有相关部门或学校的采用证明。同时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

5.以教材或课件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要提交学校的采用证明,详细说明采用的专业、年级和应用效果等。(课件为光盘形式的,需提交详细的课件说明并附课件截图,力求做到课件内容一目了然。)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

6.以专、编、译著为成果主件结题的,成果主件要公开出版,并提交相应的专家书评或采用证明。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

7.以论文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论文内容必须围绕本课题研究主题,其中课题主持人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其他课题组成员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2篇。

8.提交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如提交复印件,需将成果重要信息全部复印,论文复印件需要提供封皮、目录、版权页、正文;专著复印件需要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书脊、前言、后记、正文、引文、参考文献。

9.提交课题立项申报书和任务下达书原件,开题报告和有关变更材料。

10.所有结题成果要符合严谨的注释和引文格式要求。外文成果需附中文翻译稿一份。未见刊但有用稿通知的论文,需提交用稿通知原件和论文全文,视同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每项课题仅限一篇。提交省高教学会学术年会交流的论文,可提交复印件,每项课题仅限一篇。

以上材料需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hhxyxmk@126.com

三、结题程序

1.各学院进行初审,认真检查、逐一对照结题条件和结题材料要求,确定符合结题条件、结题材料齐全,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项目科。

2.报送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交《结题验收统计表》一份,各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并提交课题材料的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

3.省高教学会将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结题的课题材料进行评审,经高教学会秘书处审核、会长会议审批,确定各类课题结题等级,下发结题证书,并在网上发布,同时具备后期课题的申请资格。

4.对未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遵照专家意见,经过补充、调整后可申请参加下次结题评审。

5.结题后的研究成果一年后可申报省高教学会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

四、其它事项

1.结题申报时限

省高教学会2017年共组织两次“十二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要求“十二五”课题今年全部结题完毕,之后不再受理“十二五”课题结题,请各单位按申报时限认真组织。

本次受理时间自2017年6月5日起至6月9日止,第二次受理时间自2017年11月6日起至11月1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评审费用

按照省高教学会的《关于开展 “十二五”规划课题2017年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每项申报结题验收课题须缴纳评审费200元。

3.结项相关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宋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 6842082

邮箱:hhxyxmk@126.com

科研处

2017年4月7日

打印    收藏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1-2015    黑河学院科研处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黑ICP备005067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