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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的通知
2016-10-09 14:36     (点击: )

各学院(中心、部、所):

为了发挥“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在学科扶持、人才队伍建设、学术成果推介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调动社科工作者开展学术研究的积极性,省社科联根据《省社科联与省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联合开展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暂行办法》(附件3),决定与黑龙江外语教育学术交流基地(设在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省三江区域文化研究学术交流基地(设在佳木斯大学)和黑龙江中俄历史与文化学术交流基地(设在黑河学院)共同开展2016年课题研究,以整合资源,协同攻关,共同促进基地建设和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及有关说明

2016年课题的选题范围由省社科联和省级社科研究基地共同研究确定,并列入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拟确立20项中标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请参考《2016年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选题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

课题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成果完成时限为2年。成果在发表、出版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明课题名称“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招标单位“黑龙江外语教育学术交流基地”、“黑龙江省三江区域文化研究学术交流基地”或“黑龙江中俄历史与文化学术交流基地”名称。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拥有博士学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必须具备组织或项目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确保按照本办法要求完成课题;

3.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向所在单位反馈情况,并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其获准的立项予以撤销。

四、申报方式

课题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各申报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申报书》一式四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将电子版发至hhxyxmk@126.com,时间截止到2016年10月19日。

行政部门科研人员按其所属学科从各学院(中心、部、所)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丽荣 孙兴威

联系电话:6842082

科研处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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