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
中国法学会发布了《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现予以转发,请各学院(中心、部、所)认真学习并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重大课题的,题目从《选题指南》中选定;申报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调研项目的,采取命题选题与自拟选题相结合的方式。
2.重大课题资助经费20万元,重点课题资助经费12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6万元,青年调研项目资助经费4万元。自选课题经费自筹。
3.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调研项目,除命题选题之外,留出3项重点课题、17项一般课题、11项青年调研项目,由申请人自拟选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自拟选题部分从“自选课题”的申请中根据专家评分择优确定。申请人以“自选课题”申报,如果只接受作为资助经费的课题立项,不接受作为自选课题立项,请在申请课题的邮件中说明“本申请不接受作为自选课题立项”。青年调研项目的自拟选题部分直接以“青年调研项目(自拟选题)”申报。
4.申请人填写《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附后)电子版及汇总表发至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
5.电子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22日。
6.行政部门科研人员按其所属学科从各学院(中心、部、所)申报。
7.未尽事宜请查看附件或与科研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宋丽荣 孙兴威
联系电话:6842082
科研处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