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是省社科联整合社科资源,组织优秀专家学者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宜开展应用对策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咨政服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重要平台。此课题自2014年设立以来,得到了省委、省政府、有关厅局单位和广大社科工作者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很多课题研究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咨询建议。
为使2016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立项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省“五大规划”发展战略、“龙江丝路带”建设、“十大重点产业”发展和当前重点工作,切实体现哲学社会科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总体要求,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现开展课题选题征集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1.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确定选题。
2.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以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依据,围绕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16年工作部署确定选题。
3.围绕省委和省政府关注的、在决策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等方面的现实问题确定选题。
1.坚持正确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重要的应用前景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推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2.注重选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切实开展应用对策研究,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3.避免与已立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教育厅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及其它省级重大课题项目重复。
4.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
1.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按照经费来源和研究目标分为厅局委托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2.厅局委托课题面向省直厅局单位征集,课题经费由厅局单位承担,课题研究目标是为厅局单位业务工作提供对策建议,每个厅局单位报送选题不超过5个。
3.一般课题面向各有关单位征集,由省社科联提供课题研究专项经费,每个单位报送选题不超过3个。
1.课题选题一经报送,即视为选题拟定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省社科联不再另行通知。
2.省社科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报送的选题进行综合研究和评议,遴选部分选题列入2016年课题招标范围,报省领导批准后发布2016年课题选题指南。
3.在课题公开招标阶段,同等条件下对选题拟定人申报的课题给予优先考虑。
1.请各部门认真研究拟定课题选题,填写《2016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选题推荐表》,于3月1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报科研处项目科邮箱: hhxyxm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