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文化部决定开展 2016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面向文化发展需求,在观念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传播手段创新、业态创新、科技创新等方面有所体现,并符合实践性、时效性、示范性、合理性等要求,能够解决影响和制约文化发展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增强文化发展生机与活力。
(二)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一般涉及文化发展和建设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对当地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具备较为成熟的基础和明确的创新前景,由市级以上(含市级及县级市)人民政府作为指导单位参与实施。
(三)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的评审分为初评及答辩复评两个环节,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为 20万左右,要求承担单位或指导单位有相应配套。
(一)项目申报通过“文化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进行网报。用户可通过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办事大厅栏目进入申报平台,域名为 http://114.255.59.71:8080/cms,操作流程参见网站内操作手册。
1. 填写申报材料,并在线提交。登录后,详细阅读填写说明及相关文件,认真填写《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2016)》,确认无误后上传并在线提交。
(三)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6年2月24日,届时,网上申报平台将关闭。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16年2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