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首页  机构设置  项目管理  成果管理  学科建设  学术交流  科研诚信  规章制度  办事指南  资料下载  科研平台 
动态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项目管理>>动态信息>>正文
关于申报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备案课题的通知
2015-10-22 15:02     (点击: )

各学院(中心、部、所):

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今年继续实行备案制。现就2015年备案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备案要求

1.省教育厅规划课题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普通中小学可放宽至副高)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 1980年 1月 1日 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基础教育申报人取得硕士学位也可)。

2.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要求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3.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选题要围绕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强调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服务决策和指导实践方面的研究,研究要面向全省或研究成果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推广转化。

4.各学院(中心、部、所)应对申报课题进行组织评审,并按照下达的备案指标择优进行推荐备案。备案课题中至少50%的课题是直接服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研究课题。课题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参考)和《备案课题审定书》,相关表格可到OA系统下载。 各院(中心、部、所)要留存课题申报评审的全部材料,以便于进行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工作。

二、课题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依据《关于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课题实行限额备案(见附件1),申报受理时间从即日至 2015年 10月 30日 ,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包括《专家盲审表》、《课题申请•评审书》、《备案课题审定书》和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

申报者先填写《专家盲审表》一式一份,本表供匿名评审使用,用宋体5号字填写,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工作部门名称等信息,统一用×××、××××××代表,否则,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专家盲审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按照限额要求,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上报。待确定推荐名单后,再最终报送《课题申请•评审书》及《备案课题审定书》一式四份。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宋丽荣 孙兴威

联系电话: 6842082

科研处

2015年10月22日

打印    收藏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1-2015    黑河学院科研处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黑ICP备005067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