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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展2015年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的通知
2015-04-07 22:18     (点击: )

各系(中心、部、所):

为了发挥“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在学科扶持、人才队伍建设、学术成果推介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调动社科工作者开展学术研究的积极性,省社科联根据《省社科联与省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联合开展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暂行办法》(附件3),决定与省渤海国历史文化研究基地和大庆精神研究基地共同开展2015年课题研究,以整合资源,协同攻关,共同促进基地建设和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及有关说明

2015年课题的选题范围由省社科联与渤海国历史文化研究基地和大庆精神研究基地共同研究确定,并列入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请各单位依据各自科研优势,参考《2015年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选题指南》(附件1),组织专家学者申报。

课题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成果完成时限为2年。成果在发表、出版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明课题名称“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招标单位“大庆精神研究基地”和“渤海国历史文化研究基地”名称。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拥有博士学位,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必须具备组织或项目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确保按照本办法要求完成课题;

3.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向所在单位反馈情况,并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其获准的立项予以撤销。

四、本批次课题相关工作安排

1.申报( 4月 23日 前) 申报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14年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申报书》(附件2),待科研处审查合格后,需将相应电子文档上传至“黑龙江省社科联课题管理系统”(221.212.99.229/ktlx),并由科研秘书统一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至科研处项目科;

2.评审(5月) 由省社科联和基地遴选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网络匿名评审,对申报课题进行复核、评分;召开合作招标单位会议,择优拟定立项名单;在黑龙江社会科学网进行公示;

3.立项(6月)省社科联向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下达《2015年度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立项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丽荣 彭传怀

联系电话:6842082

附件:1.2015年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选题指南

     2.2015年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申报书

     3.省社科联与省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联合开展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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