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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4-07 22:17     (点击: )

各系(中心、部、所):

为了发挥“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在学科扶持、人才队伍建设、学术成果推介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调动社科工作者开展应用研究的积极性,省社科联决定在“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的基础上设立“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用以扶持我省外语学科发展,激励科研热情,促进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请申报者依据各自科研优势,参考《2015年度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选题指南》(见附件1)自主命题申报。

二、工作安排

1.申报( 4月 23日 前) 申报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15年度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申报书》(见附件2),待科研处审查合格后,将电子文档上传至“黑龙江经济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申报管理系统”(221.212.99.229/xklx)。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

2.评审(5月) 由省社科联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共同在省内外遴选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网络匿名评审和会议评审,拟定立项课题名单及项目等级;

3.立项(6月) 课题办向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下达《2015年度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立项通知》。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必须具备组织或项目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确保按照本办法要求完成课题;

3.所申报课题要切合本省外语学科发展,反映本省本单位外语学科特色,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创新性和适用性;

4.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项课题,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允许重复申报。

四、申报要求

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向所在单位反馈情况,并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其获准的立项予以撤销。

五、申报时间

各申报部门在 4月 23日 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汇总整理,并按要求分别报送纸质版并上传电子版。

联系人:宋丽荣 彭传怀

联系方式:6842082

附件:1.2015年度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选题指南

2.2015年度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申报书

3.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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