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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决策咨询项目申报立项资助的通知
2015-04-01 22:17     (点击: )

各系(中心、部、所):

为进一步发挥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决策咨询项目智库作用和示范引导作用,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经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研究决定,从2015年开始改进决策咨询项目的申报立项资助方式,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选题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特别是,围绕我省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党的建设中存在的重大现实问题,以及省委省政府当前启动实施的重要部署、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和重点关注的重大问题。

二、申报要求

重大决策咨询项目以《成果要报》形式申报,选题要有思想性、战略性、现实性、开拓性,突出问题意识;论证要有理有据,科学严谨,要求资料和数据准确详实;对策建议要有战略性、创新性、可操作性,重在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文风朴实,语言精炼,总字数一般不超过4000字。

三、立项结项

常年随时受理申报,随时编发《成果要报》,随时办理结项。《成果要报》报送给省领导,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做出肯定性批示的,直接立为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决策咨询项目,颁发结项证书。

四、项目资助

凡是《成果要报》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做出肯定性批示立为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决策咨询项目,给予12万元经费资助。

未尽事项请您与科研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宋丽荣

   联系方式:684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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