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部、所):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黑龙江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二函﹝2014﹞280号)已经下发。为科学、公平、公正地开展此次评审工作,黑龙江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办公室面向全省遴选评审专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省、市教育学院(教育研究院、教师进修学院)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正高职教研员;
2.国家级基础教育科研规划项目负责人;
3.首批省级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实验基地和研究团队负责人;
4.国家级、省级基础教育教学名师;
5.省级示范性高中、幼儿园、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和初中、小学专家型校长(园长);
6.高校教师教育专业的教授。
二、申报条件
1.公正廉洁,组织性、原则性强,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
2.在基础教育领域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
3.在职且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
4.保证精力和时间参加相关评审工作。
三、注意事项
1.推荐名额不限,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2.各部门统一组织推荐申报,填写汇总表与《登记表》一式一份,并发送电子版至项目科邮箱。
3.请务必于 9月 9日 前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 宋老师
电 话:6842082
邮 箱hhxyxm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