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部、所):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我省群众性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团队研究的作用,提高高等教育研究质量,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省高教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要求
1.本次申报工作由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与各高校、各专业委员会协同组织实施。各高校和各专业委员会组织初评,择优向省高教学会推荐申报立项。
2.推荐申报项目实行定额匹配,专任教师在700人以上的本科高校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15项。专任教师在700人以下的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和各专业委员会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10项。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者必须是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单位或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并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实施课题研究。
2.课题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3.以往承担的中国高教学会和省高教学会课题必须已按期结题,课题无故流失或未结题者不能申报新课题。
三、申报事项
课题申报者可自行选题,选题范围应着重于黑龙江高等教育强省建设的理论研究及黑龙江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中关于高等教育的战略发展、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工作与德育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等领域。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研究,强化实践应用性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成果的实效性。
1.立项类别
课题分重点课题、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三类。
(1)重点课题
选题要以国家和省高教改革和发展中的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成果有较高的应用价值,能够推出高质量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研究项目。
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具有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
(2)规划课题
选题要侧重应用研究,要能有效解决教育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要具有较强的研究针对性和应用实效性。
申报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
(3)青年专项课题
选题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以鼓励青年教师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
申报青年专项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40岁。
2.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参照课题指南,按要求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要严格按申报书要求规范填写,可另加附页。
(2)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事项须征得本人同意,参与人数不得超过9人或少于5人,鼓励跨学科、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3)申报课题原则上应在1~3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算起。
3.报送事宜
(1)各部门要对《课题立项申报书》中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同时填写《2014年省高教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到科研处项目科,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课题。
(2)报送的材料包括:每项课题《课题立项申报书》一式4份,《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邮件主题为“2014年省高教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部门名称”。
四、其它事项
1.立项审批
省高教学会将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课题进行评审,经会长会议审核,择优确定批准立项的各类课题,以正式文件下达,并将在网上发布。
2.结题时限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从课题批准立项的第二年起组织课题结题验收工作,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发结题证书,同时具备后期课题的申请资格。
3.评审费用
每项申报课题须缴纳评审费100元。
4.申报相关材料请到OA系统下载。
5.课题受理申报时间自2014年6月11日起至6月19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 6842082
邮箱:hhxyxmk@126.com
附件:
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14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doc
2.课题指南.doc ( 56832 )
3.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doc ( 38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