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部、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我省艺术科研工作深入发展,根据全省文化艺术科研工作要求,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继续开展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和方向
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和全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评选,要围绕党的十八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紧密联系我省文化艺术发展和建设实践,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中心,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深化、拓展我省文化艺术建设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
二、申报内容
2013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学科包括: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戏剧戏曲研究,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研究,设计艺术研究,文化艺术管理研究,文物考古研究,图书馆学,博物馆学等。有关内容请参阅《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
三、课题设置和申报要求
2013年度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青年项目。重点项目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包括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如申请人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一般项目申报者,须具有中级以上(包括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报者(包括项目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
1974年
6月
30日
以后出生);自筹项目不限。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凡承担艺术科学规划课题项目尚未完成者一律不得申报,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做撤销处理并通报批评。
四、其它事项
申报 2013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请认真填写 《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一式5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6份,汇总表一份,电子稿发hhxyxmk@126.com。
请各申报单位于
2013年
3月
27日
将申报材料集中报至科研处项目科(综合楼408),逾期一律不予受理。每项交纳评审费200元。
联系人:宋老师 彭老师
电话:0456-6842082
附件:1、黑龙江省艺术规划课题立项评审书
附件:2、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
附件:3、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