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定学科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管理制度。
2.负责指导各教学、科研单位制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督促其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完成学科建设任务。
3.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各级学科梯队(包括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科研人才队伍等)的申报、遴选、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硕士学位授权点、专业硕士学位点的培育、建设、申报及管理等相关工作。
6.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学科建设经费的预算编制工作。
8.负责各级重点研究基地、学术交流基地、协同创新中心和科研创新团队等的申报、评估及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各级各类学术活动的管理工作。
10.负责黑河学院社科联的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学科建设档案收集与整理工作。
12.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